国家税务总局永春县税务局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日期.2026-03-23 来源. 浏览.271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永春县税务局电梯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栋221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FZSG07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永春县税务局电梯采购
预算金额:58万元
最高限价:58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购2台电梯,以满足采购人单位的使用需求,要求投标人所投电梯性能质量好并能够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②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 2026年3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栋2212
方式: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加盖公章发邮件至我司。邮箱:2578254106@qq.com。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4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栋221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2024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上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10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10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8.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9.属于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永春县税务局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中州路
联系方式:李先生0595-23878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栋2212
联系方式:郑玲、林恒、胡文姬0591-87767686-8612、15392293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玲、林恒、胡文姬
电 话:0591-87767686-8612、15392293206
